中社联通〔2020〕4号
各社科团体、社科联分会、社科人文建设基地,市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社会科学普及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立项原则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山市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以大格局谋划大发展、大平台引育大产业、大交通构建大枢纽,坚决打赢经济翻身仗,重振中山虎威、加快高质量崛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奋力把中山建设成为珠江东西两岸融合发展支撑点、沿海经济带枢纽城市、粤港澳大湾区重要一极。
2、立项原则:按照面向全市社科界、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二、申报资格和条件
1、凡具有中山户籍或扎根中山工作的社科理论工作者、社科普及专家(学者),以及从事社科普及活动的单位(学校、场馆、企业、社团、学会等),均可申报。
2、社科普及活动(项目)申报者均可独立申报,也可组成项目组联合申报。从事社科普及活动的单位申报的,需明确活动(项目)负责人。每位负责人每年申报不超过3项,批准立项不超过2项。
3、社科普及基地建设项目,由市社科联下属的社科(人文)建设(普及)基地负责申报,每个基地每年申报不超过4项,批准立项不超过1项。
4、申报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含)以上职称、科级(含)以上职务、本科(含)以上学历、社科普及成果多或担任社科组织负责人其中一项条件,且须承担项目的统筹工作。
三、项目申报范围
社科普及活动项目的申报范围包括社科普及宣传和教育、学术交流、社科知识服务、社科咨询、队伍和阵地建设 等内容。主要指:
1、社科普及宣传和教育。包括社科普及理论研究、社科普及作品创作、社科普及出版物、大众媒体的社科普及宣传、社科普及讲座与咨询(含报告会、论坛等形式)、社科作品展览与汇演(含图片展、微电影、短视频、讲故事、演讲比赛等)、社科知识咨询、送知识下基层、社科征文、社科知识竞赛、社科普及周活动等。
2、社科普及交流和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支持有关机构(场所)、团体(组织)和单位开展社科普及活动。
3、社科普及队伍和阵地建设。包括人文社科普及(教育)基地、科普画廊、村(居)和企业科普阵地、社科普及设施建设,社科组织工作者和社科普及工作者的科普培训,社会科学素质培养、创新能力培养、社会科学竞赛活动等。
4、全市其它公益性科普活动。
四、项目申报程序及材料:
1、活动项目申报者须向市社科联递交《中山市社会科学普及活动(项目)经费申请表》。重点项目需同时提交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时间、地点、意义、受益人数、投入总经费额、申请支持经费额、经费使用方案等内容。一般项目只需《中山市社会科学普及活动(项目)经费申请表》。
2、基地建设申报者须向市社科联递交《中山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建设项目经费申请表》。
上述所申报项目必须在2020年11月30日前结项。市社科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全部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媒体公布。
五、活动组织及经费使用要求
1、申报的项目活动须政治方向正确,科学性和普及性强,群众喜爱,推动全市社科普及工作发展进步并预期取得良好的社会影响。
2、拨付的资助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中山市社会科学普及经费管理办法》(中社联通〔2019〕23号)规定。
3、年度社科普及工作系列项目活动须如实填写,所报项目在预定时间内能按时完成。若因特殊原因未完成的申报项目,年终需说明原因。
六、申报办法和截止时间
1、申报者须在中山人文社科网(www.zsskl.gov.cn)下载并填写有关申请表(请下载最新的2020年版,勿用往年旧表格)。由申报者签名,承担信誉保证,以纸质文件的形式一式两份,由所在镇区社科组织统一或自行送至市社科联学术规划部,同时将电子版命名为“项目名+负责人姓名”发送到市社科联学术规划部邮箱zssk2010@163.com。
2、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3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武、陈娟;联系电话:88268212;通讯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市人才大楼12楼1210室市社科联学术规划部。
附件:1、《中山市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立项项目)经费申报表》;
2、《中山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建设项目经费申报表》。
中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0年2月10日
附件2:《中山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建设项目经费申报表》.docx 下载
附件1:《中山市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立项项目)经费申报表》.docx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