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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中山市社会科学精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8日  点击:7081  
  

各社科团体、社科联分会、社科基地,市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我市在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中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开展学术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市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理论支持,根据工作安排和有关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2020年度中山市社会科学精品”征集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条件

凡是我市个人或集体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出版或发表的专著、编著、学术论文、调研报告、科普读物、工具书、学术译著、古籍整理等研究成果,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可申报。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要求,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为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建设创新中山、法治中山、文明中山、平安中山、美丽中山提供智力服务和决策参考。

2.坚持解放思想,推进理论创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贴近实际,主题鲜明,逻辑严谨,文字准确,具有创新精神和较高的学术水平、理论深度及应用价值,对实践有指导作用。

3.必须是经过新闻出版机构批准出版的社会科学方面的著作、在公开刊物或《中山社会科学》杂志发表的论文以及市级以上立项的调研报告。市领导牵头的调研报告不参与申报。

二、申报要求

1. 凡参加本活动的,须填报《中山市社会科学精品应征表》(一式两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和上交电子版(发送至zssk2010@163.com)。《中山市社会科学精品应征表》(附件2)可在文末下载。

2. 应征的精品中,论著、科普读物报送成果3份;如果是公开发表的论文(调研报告),应附发表文章刊物的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原件在审核后即时归还);调研报告如被各级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采用的,须提供该采用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及复印件。

3. 应征精品中有获得全国、省、市以上奖励的,应附上奖励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审核后即时归还)。

4. 应征精品的主编、作者(或第一作者)必须是中山户籍。

5. 每人申报精品最多为2项。集体精品的申报者必须是该精品的主持人或第一作者,并注明该精品的全部参与者,不能以单位名义或课题组名义申报。

三、征评程序

1. 申报精品项目由各单位统一报送至市社科联。

2. 市社科联组织省级专家进行集中选评。

3. 向社会公示征评结果。

四、扶持工作

中山市社会科学精品征集活动设论著、论文、调研报告、科普读本四类,每类设一、二、三等次,颁发证书并给予资金扶持。

五、报送时间和地点

1. 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4月30日(如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 报送地点: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人才发展中心大楼12楼1210室市社科联学术规划部,邮编:528403;联系人:韩延星,联系电话:88268212。


附件:中山市社会科学精品应征表


                                 中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1年4月7日




附件:中山市社会科学精品应征表.docx 下载

中山社科通〔2021〕4号 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中山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征集活动的通知.p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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