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科团体、社科联分会、社科基地,市有关单位:
为总结我市社科普及活动情况,进一步推进社科普及活动的实施,根据《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和《中山市社会科学普及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中山市2015年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检查验收工 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5年以来由中山市社科联批准立项的社科普及宣传和教育、学术交流、社科知识服务、社科咨询、队伍和阵地活动等项目,包括南国书香节暨第七届中山书展期间开展的社科普及项目。
二、检查内容
对2015年度立项的中山市社科普及项目的活动情况和成果进行总结验收,内容包括项目简介、执行情况、主要措施、创新做法、成果成效、存在问题、对策建议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单位自查和市社科联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单位自查
各单位根据项目整体要求、项目方案和检查内容进行整体验收自查。单位自查必须现场考察项目的标志性成果、示范效果及其对项目定位和特色的支撑情况,并提交社科普及活动进展报告或结项报告。各单位须在11月25日前完成自查工作。
2、社科联抽查
在各单位对社科普及项目自查的基础上,市社科联将于12月中旬前组织检查组到承办社科普及项目的单位进行资料检查。根据各单位项目报告材料,结合实地考察和抽查结果,市社科联将对各单位承担的社科普及项目的执行情况予以评价(A档优秀、B档良好、C档合格、D档建议整改)。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对承办的社科普及项目进行一次认真的自查,总结成功经验,查找存在的不足。
2、各项目负责人需认真填写《中山市社科普及活动项目总结验收报告》(请到中山人文社科网http://www.zsskl.gov.cn/Article/view/cateid/240/id/13286.html下载表格),数据务求准确无误,文字务求言简意赅。请各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中山市社科普及活动项目总结验收报告》纸质版送到市社科联学术规划部(地址:中山三路市政府二办27楼社科联2703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ssk2010@163.com。
3、本次的项目总结验收结果将作为今后市社科普及活动申报立项评审以及向省推荐优秀评选资格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周武、柯丽莹;联系电话:0760-88268212。
附件:中山市社科普及活动项目总结验收报告
中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5年11月17日
中山市社科普及活动项目总结验收报告.doc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