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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中山市2018年社会科学普及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社联通〔2018〕7号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20日  点击:7426  
  

各社科团体、社科联分会、社科人文建设基地,市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社会科学普及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立项原则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市委十四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聚焦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心和重大部署,关注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山本土文化,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建设更加幸福美丽中山。
   2、立项原则:按照面向全市社科界、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二、申报资格和条件
   1、凡具有中山户籍的社科理论工作者、社科普及专家(学者),以及从事社科普及活动的单位(学校、机构、场馆、企业),均可申报。
   2、社科普及活动(项目)申报者均可独立申报,也可组成项目组联合申报。从事社科普及活动的单位(机构)申报的,需明确活动(项目)负责人。每位负责人每年申报不超过3项,批准立项不超过2项。
   3、社科普及基地建设项目,由市社科联下属的社科(人文)建设(普及)基地负责申报,每个基地每年申报不超过4项,批准立项不超过2项。
   4、申报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含)以上职称、科级(含)以上职务、本科(含)以上学历、社科普及成果多或担任社科组织负责人其中一项条件,且须承担项目的统筹工作。
   三、项目申报范围
   社科普及活动项目的申报范围包括社科普及宣传和教育、学术交流、社科知识服务、社科咨询、队伍和阵地建设等内容。主要指:
   1、社科普及宣传和教育。包括社科普及理论研究、社科普及作品创作、社科普及出版物、大众媒体的社科普及宣传、社科普及讲座与咨询(含报告会、论坛等形式)、社科作品展览与汇演(含图片展、微电影、短视频、讲故事、演讲比赛等)、社科知识咨询、送知识下基层、社科征文、社科知识竞赛、社科普及周活动等。
   2、社科普及交流和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支持有关机构(场所)、团体(组织)和单位开展社科普及活动。
   3、社科普及队伍和阵地建设。包括人文社科普及(教育)基地、科普画廊、村(居)和企业科普阵地、社科普及设施建设,社科组织工作者和社科普及工作者的科普培训,社会科学素质培养、创新能力培养、社会科学竞赛活动等。
   4、全市其它公益性科普活动。
   四、项目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1、活动项目申报者须向市社科联递交《中山市社会科学普及活动(项目)经费申请表》。重点项目需同时提交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时间、地点、意义、受益人数、投入总经费额、申请支持经费额、经费使用方案等内容。一般项目只需《中山市社会科学普及活动(项目)经费申请表》。
   2、基地建设申报者须向市社科联递交《中山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建设经费申请表》。
   上述所申报项目必须在2018年11月30日前结项。市社科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全部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媒体公布。
   五、申报办法和截止时间
   1、申报者须在中山人文社科网(www.zsskl.gov.cn)下载并填写有关申请表。由申报者签名,承担信誉保证,以纸质文件的形式一式两份,由所在镇区社科组织统一或自行送至市社科联学术规划部,同时将电子版命名为“项目名+负责人姓名”发送到市社科联学术规划部邮箱zssk2010@163.com
   2、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武、陈娟(88268212),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2703室。
  

   附件:1、《中山市社会科学普及活动(项目)经费申请表》;
      2、《中山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建设经费申请表》。

                                        中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8年4月19日

 


附件1:中山市社会科学普及活动(项目)经费申报表.doc 下载

附件2:中山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建设经费申报表.doc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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