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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中山市社会科学普及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30日  点击:23353  
  

各社科团体、社科联分会、社科人文建设基地,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推动我市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擦亮“社科普及周”活动品牌,现开展2021年社会科学普及活动项目申报工作。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市委第十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普及社会科学基础理论及应用知识,传播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通过举办常态化社科普及活动,进一步提升市民人文社科素质,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申报范围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策划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内容健康向上、形式新颖生动的社科普及活动。形式如下:

(一)社科普及宣传和教育。包括社科普及理论研究、社科普及作品创作、社科普及出版物、大众媒体的社科普及宣传、社科普及讲座与咨询(含报告会、论坛等形式)、社科作品展览与汇演(含图片展、微电影、短视频、讲故事、演讲比赛等)、社科知识咨询、送知识下基层、社科征文、社科知识竞赛、社科普及周活动等。

(二)社科普及交流和服务。鼓励和支持有关机构(场所)、团体(组织)和单位开展社科普及活动。

(三)社科普及队伍和阵地建设。包括人文社科普及(教育)基地、科普画廊、村(居)和企业科普阵地、社科普及设施建设,社科组织工作者和社科普及工作者的科普培训,社会科学素质培养、创新能力培养、社会科学竞赛活动等。

(四)全市其它公益性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申报要求

(一)凡具有中山户籍或常住中山工作的社科理论工作者、社科普及专家(学者),以及从事社科普及活动的单位(学校、场馆、企业、社会组织等),均可申报。

(二)社科普及活动(项目)申报者均可独立申报,也可组成项目组联合申报。从事社科普及活动的单位申报的,需明确活动(项目)负责人。每位负责人每年申报不超3项。

(三)申报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含)以上职称、科级(含)以上职务、本科(含)以上学历、社科普及成果多或担任社科组织负责人其中一项条件,且须承担项目的统筹工作。

(四)申报项目必须在202110完成结项,所申报的项目需围绕本原则上要与2021年度“社科普及周”活动相结合,并参与“社科普及周(第二届社科普及超市)”活动展示

四、工作程序

(一)项目申报。须在中山人文社科网(www.zsskl.gov.cn)下载2021年版《中山市社会科学普及活动(项目)经费申请表》(样式附后),按要求填写以纸质文件的形式一式两份送至市社科联学术规划部,同时将电子版命名为“项目名+负责人姓名”发送到市社科联学术规划部邮箱zssk2010@163.com

(二)项目评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全部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三)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中山人文社科网(www.zsskl.gov.cn予以公示

(四)资金拔付。按照中山市社会科学普及经费管理有关要求,办理项目资金拨付。对拨付资金的使用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五、其他要求

(一)申报的项目活动须政治方向正确,科学性和普及性强,群众喜爱,推动全市社科普及工作发展进步并预期取得良好的社会影响。

(二)项目活动须如实填写,所报项目在预定时间内能按时完成。若因特殊原因未完成的申报项目,年终需说明原因。项目申报由申报者签名,承担信誉保证

(三)申报截止时间:2021420日,逾期不受理。

市社科联学术规划部联系人:韩延星、周武;联系电话:88268212;通讯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市人才大楼121210室市社科联学术规划部

 

附件:《中山市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立项项目)经费申表》

 

             中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1330

 



中山社科通【2021 】3号 关于开展2021年中山市社会科学普及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下载

附件:中山市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立项项目)经费申报表.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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