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会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中山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评审工作。共有123项申报获准立项(名单见附件1)。请各申报单位及课题负责人按照积极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报告阶段性或初期研究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一)所有课题须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提交成果,重点课题于11月下旬参与结题答辩。
(二)课题内容要立足中山、服务大局,突出前瞻性、理论性和实用性,字数要求2.5万字以上。
二、经费安排
(一)经费拨付。重点课题项目资金在立项通知下发后分两期拨付(第一期费用占总费用的60%,在立项评审通过后拨付,第二期费用占总费用的40%,在结项答辩评审通过后拨付);一般课题项目资金在立项通知下发后一次性拨付。
(二)经费监督。各课题组所在单位及课题负责人要严格执行《中山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及经费管理制度(修订)》(中山社科通〔2022〕5号),并按照所在单位的财务规定及市财政相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请妥善保管相关开支的文件、账单、凭证以作为课题结项终审的佐证材料。
附件:1. 2023年度中山市社科规划立项课题名单
2.中山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及经费管理制度(修订)》(中山社科通〔2022〕5号)
中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3年3月14日
附件1:2023年度中山市社科规划立项课题名单.pdf 下载
附件2:《中山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及经费管理制度(修订)》.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