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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山市宣传思想文化领域特聘人才申报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09日  点击:11415  
  

根据《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中山组发〔20221号),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引进宣传思想文化人才,开展2023年中山市宣传思想文化领域特聘人才申报工作,有意到中山发展的海内外优秀人才和已在中山工作的宣传思想文化人才均可参评。

一、参评方式

参评方式分为按指标计分参评、按特别引进条件参评两种,申报人可选择按指标计分参评、按特别引进条件参评的其中一种方式参评宣传思想文化领域特聘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创新价值较大、专业能力突出、业绩成果显著、作出积极贡献,且近5年无犯罪记录及无参加非法组织或活动记录。

 (二)按指标计分参评需符合以下条件:已在中山工作并与我市相关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依法在中山参加社会保险或缴纳个人所得税。评分标准按照当年度公布的《中山市宣传思想文化领域特聘人才评价指标体系表》(附件1)执行。

(三)按特别引进条件参评需符合以下条件:202211日以后入职中山,或有意向到中山全职工作并签订意向书的市外人才。符合《中山市宣传思想文化领域特聘人才特别引进条件目录》(附件2)所列条件之一且业绩突出。

(四)申报人年龄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五)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目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与本人专业或专长密切相关。

  三、档次标准

 特聘人才分ABCD四档,其中A档一般应具有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B档一般应具有省内领先水平,C档一般应具有市内领先水平,D档一般应为优秀青年骨干人才。

 四、评定程序

(一)指标计分参评

1.个人申报。申报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在线填写《中山市宣传思想文化领域特聘人才申报书》,根据系统附件要求或《中山市宣传思想文化领域特聘人才评价指标体系表》要求以及所填报申请书情况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点击“暂存”按钮后下载PDF版申报书,核对无误后打印并在“申报人意见”栏签名。

首次使用该服务网的申报人需先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在搜索栏中搜索“特聘人才”进入服务专区,选择“‘中山英才计划’特聘人才申报(宣传思想文化领域)”,点击在线办理并选择相应的参评方式。

2. 所在单位初审。所在单位对申报人资格条件、佐证材料等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在申报人签字后的申报书“单位初审意见”栏加盖意见,由申报人再扫描申报书并上传系统,按照相应类别在申报平台点击“提交”。请确保上传的申报书中的信息与系统填报信息一致。

 3. 镇街及行业主管部门初审。申报人所在单位为镇街单位的,由镇街党委(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并在申报书加具推荐意见后,连同相关材料按照相应类别在线提交至行业主管部门;申报人所在单位为市直单位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行业主管部门对照要求,对申报人资格条件、佐证材料等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经党委(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并在申报书加具推荐意见后,连同相关材料按照相应类别在线提交至评定部门。

 4. 评定部门复审。市委宣传部有关业务科室对申报人资格条件、佐证材料、初审分值等进行复审,确定进入专家评审名单。

 5. 专家评审。专家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评分。

6. 市宣传思想文化领域特聘人才工作小组审议。根据各申报人综合评分和名额分配方案,择优确定各类别入围名单,提交市宣传思想文化领域特聘人才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后提请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审议。

7. 评定部门审议。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对入围名单进行审议,研究确定本领域公示名单,并按相关规定办理。

8. 公示。入围名单在中山文明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公布特聘人才入围名单。

9. 签约。与特聘人才所在单位、特聘人才签订三方聘约,明确聘期内的任务内容、年度考核目标、退出方式等。

(二)特别引进条件参评

符合特别引进条件参评的,实行随到随审及公示,年度集中签约,次年发放特聘人才补贴。

 五、工作要求

(一)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时间:202388日至9823:59

 (二)申报方式

按照社科理论、新闻媒体、文化文艺(含新文艺群体)、网信领域四个类别分类进行申报。申报人将所在单位初审后的材料按照对应类别在申报平台提交,具体如下:

1.社科理论:资格复审、初评工作由市社科联具体负责。

市社科联联系人:麦女士,联系电话:88318166

2.新闻媒体:省级媒体驻中山人员、中山日报社本部人员、中山广播电视台在职人员资格复审、初评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具体负责,其他人员资格复审、初评工作由中山日报社、中山广播电视台具体负责。

 委宣传部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88318173

 中山日报社联系人:梁女士,联系电话:88881063

 中山广播电视台联系人:许女士,联系电话:23321202

3.文化文艺(含新文艺群体):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及各镇街宣传文化(文体)中心在编人员(含雇员)资格复审、初评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其他人员资格复审、初评工作由市文联负责。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联系人:熊女士,联系电话:88319021

市文联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88225993

4.网信领域:资格复审、初评工作由市委网信办具体负责。

市委网信办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88318185

(三)申报材料要求

 以下所有材料均在申报平台提交电子版扫描件。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征信报告;

2.学历证明材料及学历鉴定;

3.中山市宣传思想文化领域特聘人才申报书;

4.申报所需佐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核对章及公章;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一并提供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政证明;

6.属于有意向到中山全职工作人才的,还需提供与意向单位签订的意向书或合同。

 

附件:1.中山市宣传思想文化领域特聘人才评价指标体系表附件下载

            2.中山市宣传思想文化领域特聘人才特别引进条件目录附件下载

 

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   

202388   



附件1:中山市宣传思想文化领域特聘人才评价指标体系表.xls 下载

附件2:中山市宣传思想文化领域特聘人才特别引进条件目录.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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