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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管理

关于开展中山市2018年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社联通〔2018〕2号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26日  点击:67073  
  

各社科团体、社科联分会、社科人文建设基地,市有关单位:

    按照《中山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管理制度》(中社联通〔2013〕14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立项原则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市委十四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要求,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聚焦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心和重大部署,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民生发展大计等热点难点问题为主攻方向,打好决胜建成小康社会攻坚战,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为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建设创新中山、法治中山、文明中山、平安中山、美丽中山提供智力服务和决策参考。

    2、立项原则:按照面向全市、竞争择优、不重复立项原则组织开展立项工作(凡国家、省、市已立项或国家、省下达到市有关部门的调研任务,不再申报;凡市直有关部门已完成相关研究的课题,不再申报;单位或企业资助经费的项目只受理申报自筹经费项目)。

    二、申报资格和条件

    1、凡具有中山户籍的社科理论工作者,均可申报。

    2、课题组须由3人以上组成,每位负责人限报1项。

    3、资助课题、自筹经费课题组负责人需具备副高(含)以上职称、副处(含)以上职务、硕士(含)以上学位或担任社科组织负责人其中一项条件,且须直接参与课题调研和相关工作。

    4、青年课题组负责人,年龄要求在40周岁(含)以下,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或副高(含)以上职称。如不具备上述学历、职称条件,而确有研究能力的,需有两名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并填写推荐人意见表。

    三、成果要求

    1、成果要求:课题成果形式为调研报告或专著。资助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字数要求在3万字以上,青年课题要求1.5万字以上。

    成果内容要立足中山、服务大局,突出前瞻性、规律性和对策性研究,提倡跨学科、跨部门、跨行业联合攻关。

    鼓励研究人员开展中长期系列课题研究。有开展中长期系列课题研究意向的,在申请本年度社科规划课题立项的同时,提交《中长期系列课题研究计划书》。计划书应详细介绍系列课题研究目的,阶段性课题题目及内容,系列研究成果目标等相关情况。申报者仅选择系列课题中的一项子课题进行申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评审委员会仅对当年申报的子课题进行评审。对于子课题获得立项且成果质量较高的课题组,其系列课题中的后续子课题将优先获得立项。

    2、进度要求:所有课题研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5月:提交课题研究三级提纲;6-7月:调研论证阶段;8-9月:初稿完成及初评阶段;10-11月:终审结题阶段),如不能在11月前完成的,本年度将不予评审结题,需延缓结题的应于8月底前向市社科联提出书面申请。

    四、申报范围和办法

    1、申报范围:请申报者参照《中山市2018年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南》,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特长,自由拟题。选题要尽量体现前瞻性和理论性,注重实践性和政策性。项目类别按照资助课题、自筹经费课题、青年课题三类选一。

    2、申报办法:请申报者在中山人文社科网(www.zsskl.gov.cn)下载并填写《中山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申报表》。申报表由申报者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并加盖公章后,由各单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集中送市社科联学术规划部;电子版以.doc格式命名为“单位+课题负责人姓名”发送到市社科联学术规划部邮箱。

    3、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3月9日,逾期恕不受理。

    电子邮箱:zssk2010@163.com;

    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2703室。

    联系人:韩延星、88268173,柯丽莹、88268212。



中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8年1月26日



关于开展中山市2018年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下载

附件1 中山市2018年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南.doc 下载

附件2 中山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申报表.doc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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