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社联通〔2014〕2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管理制度》(中社联通〔2013〕14号),我市对2014年完成的44项社科规划立项课题进行了终审验收,经市社科规划立项课题评审委员会初审和省市有关专家终审,对资助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和青年课题终审结果按“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给予评定。具体结果通知如下:
一、2014年资助课题15项,2项被评为“优”等次,12项被评为“良”等次,1项被评为“合格”等次。
二、2014年自筹经费课题14项,1项被评为“优”等次,4项被评为“良”等次,7项被评为“合格”等次,2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
三、2014年青年课题15项,其中青201403号课题负责人申请撤项,6项被评为“良”等次,8项被评为“合格”等次。
四、2013年暂缓结项的自筹经费课题1项,被评为“合格”等次。
请各单位做好评审结果反馈工作,按照规定,将被评为“不合格”的课题,退回课题组重做,不另拨经费,其成果仍参加2015年评审。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将取消申报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2014年中山市社科规划立项课题终审结果
中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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