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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山市2015年社会科学规划
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01月15日  点击:6812  作者:
  

 

中社联通〔2015〕1号

各社科团体、社科联分会、社科建设基地、人文建设基地,市有关单位:
    按照《中山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管理制度》(中社联通〔2013〕14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立项原则
    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共筑中国梦,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聚焦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心和重大部署,民生发展大计和社会热点难点,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大力推进全民修身行动,深入开展幸福和美法治中山建设。
    2、立项原则:按照面向全市、竞争择优、不重复立项原则组织开展立项工作(凡国家、省、市已立项或国家、省下达到市有关部门的调研任务,不再申报;凡市直有关部门已完成相关研究的课题,不再申报;单位或企业资助经费的项目只受理申报自筹经费项目)。
    二、申报资格和条件
    1、凡具有中山户籍的社科理论工作者,均可申报。
    2、课题组须由3至5人组成,每位负责人限报1项。
    3、资助课题、自筹经费课题组负责人需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副处及以上职务、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担任社科组织负责人其中一项条件,且须直接参与课题调研和相关工作。
    4、青年课题组负责人,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含40岁),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含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如不具备上述学历、职称条件,又确有研究能力的,需有两名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并填写推荐人意见表。
    三、成果要求
    1、成果要求:
    课题成果形式可以为调研报告或专著。资助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字数要求在2.5万字以上,青年课题要求1.5万字以上。
    成果内容要立足中山、服务大局,突出前瞻性、规律性和对策性研究,提倡跨学科、跨部门、跨行业联合攻关。鼓励研究人员开展中长期系列课题研究。有开展中长期系列课题研究意向的,在申请本年度社科规划课题立项的同时,提交《中长期系列课题研究计划书》。计划书应详细介绍系列课题研究目的,阶段性课题题目及内容,系列研究成果目标等相关情况。申报者仅选择系列课题中的一项子课题进行申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评审委员会仅对当年申报的子课题进行评审。对于子课题获得立项且成果质量较高的课题组,其系列课题中的后续子课题将优先获得立项。
    2、进度要求:所有课题研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4月:提交课题研究三级提纲;5-6月:调研论证阶段;7-9月:初稿完成及初评阶段;10-11月:终审结题阶段),如不能在11月前完成的,本年度将不予评审结题,需延缓结题的应于8月底前向市社科联提出书面申请。
    四、申报范围和办法
    1、申报范围:请申报者参照《中山市2015年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特长,自由拟题。选题要尽量体现前瞻性和理论性,注重实践性和政策性。项目类别按照资助课题、自筹经费课题、青年课题三类选一。
    2、申报办法:请申报者在中山文明网社科之窗栏目(http://www.zsnews.cn/zt/wenmingzs/zt/SheKeLian/)下载并填写《中山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申报表》。申报表由申报者所在单位领导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并加盖公章后,由各单位统一将纸质版一式2份送市社科联学术规划部,电子版以.doc格式命名为“单位+课题负责人姓名”发送到市社科联学术规划部邮箱。
    3、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3月13日,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招翠珊;电话:88268212;
    电子邮箱:zssk2010@163.com
    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2703室。

    附件:1.中山市2015年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选题指南;

        2.中山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申报表

 

中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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