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社联通〔2013〕16号
各社科团体、社科联分会、社科建设基地、人文建设基地: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现将进一步加强社科活动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各社科组织举办的讲座、论(讲)坛、讲演、讲学、培训、研讨会、报告会、学习会、学习班等以及邀请境外非政府组织进行参观考察交流等,必须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将活动的相关情况报送给社科联办公室(报送内容详见《活动情况报告表》),并在活动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形成信息发送至社科联邮箱。
联系人:陈凤娇,联系电话88389938,传真号码:88318166,邮箱:zssskl@163.com,联系地址:中山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27楼社科联2706室。
附:活动情况报告表
中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