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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山市2013年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年12月10日  点击:5963  作者:
  

 

中社联通 [2012]15号

各社科团体、社科联分会、社科建设基地、人文建设基地,市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中山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管理制度〉的通知》(中社联通【2009】1号)和《关于印发〈中山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管理制度〉修订条文的通知》(中社联通【2012】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立项原则
    1、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战略布局,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发挥全市社科工作者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作用,为中山率先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家园提供决策参考和智力支持。
    2、立项原则:按照面向全市、竞争择优、不重复立项原则组织开展立项工作(凡国家、省市已立项或国家、省下达到市有关部门的调研任务,不能申报;凡市直有关部门已完成相关研究的课题,不得申报;单位或企业资助经费的项目只能申报自筹经费项目)。
    二、申报资格和条件
    1、凡具有中山户籍的社科理论工作者,均可申报。
    2、课题组须由3至5人组成。课题组负责人需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副处及以上职务、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担任社科组织负责人其中一项条件,且须直接参与课题调研和相关工作。每位成员限报1项。
    三、成果类别和要求
    1、成果类别:成果为专著、研究报告两类。所有成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3~7月:调研阶段;8~9月:初稿完成及初评阶段;10~11月:终审结题阶段),如不能在11月前完成的,本年度将不予评审结题,需延缓结题的应于9月份前向市社科联提出书面申请。
    2、成果要求:成果要立足中山、服务大局,突出前瞻性、规律性和对策性研究,提倡跨学科、跨部门、跨行业联合攻关。
   四、申报范围和办法
    1、申报范围:本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类别有合作课题、资助课题、自筹经费课题。申报者可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特长,自行选报资助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合作课题由市社科联联系研究机构或研究人员完成。
    2、申报办法:请申报者在中山文明网社科之窗栏目(http://www.zsnews.cn/zt/wenmingzs/zt/SheKeLian/)下载并填写《中山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申报表》(一式3份),也可到市社科联学术规划部领取申报表。联系人:周武(88268212、13560639668)。
    3、申报截止时间:2013年1月20日,逾期恕不受理。

  

    附:中山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申报表

中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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