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社联通【2011】11号
各社科团体、社科联分会、社科建设基地,市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中山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管理制度〉的通知》(中社联通【2009】1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立项原则
1、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突出人文社会科学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为推进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家园与文化强市,提供思想理论支撑和人文智力支持。
2、立项原则:按照面向全市、竞争择优、不重复立项原则(凡国家、省市已立项或国家、省下达到市有关部门的调研任务,不能申报;凡市直有关部门已完成相关研究的课题,不得申报;单位或企业资助经费的项目只能申报自筹经费项目)组织开展立项工作。
二、申报资格和条件
1、凡具有中山户籍的社科理论工作者,均可申报。
2、课题组须由3至5人组成。课题组负责人需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副处及以上职务、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担任社科团体(包括分会、基地)负责人其中一项条件,且须直接参与课题调研和相关工作。每位成员限报1项。
三、成果类别和要求
1、成果类别:成果为专著、研究报告两类。所有成果要求年内完成(9月底前完成初稿,12月底前完成评审结项工作),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须提前2个月向市社科联提出书面申请。
2、成果要求:成果要立足中山、服务大局,突出前瞻性、规律性和对策性研究,提倡跨学科、跨部门、跨行业联合攻关。
四、申报范围和办法
1、申报范围:本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类别有合作课题、资助课题、自筹经费课题。申报者可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特长,自行选报资助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合作课题由市社科联联系研究机构或研究人员完成。
2、申报办法:请申报者在中山政府网(http://www.zs.gov.cn/)下载并填写《中山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申报表》(一式3份),也可到市社科联学术规划部领取申报表。
3、申报截止时间:2012年1月8日,逾期恕不受理。
附:《中山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申报表》
中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