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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二批青年社科骨干培养对象的通知(中社联通【2011】9号)

发布日期:2012年09月04日  点击:5896  作者:
  

中社联通【2011】9号

各有关单位:
    2009年,我会启动了首批青年社科骨干的培养工作。三年来,他们的理论研究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得到提升,在理论宣传、社科普及、课题研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对我市建设历史文化名城和幸福和美家园做出了贡献。为造就更多理论功底扎实、学术研究水平深厚、勇于开拓创新的中青年社科人才,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各有关单位挑选16名有培养资质和潜力的青年教师,作为第二批社科骨干加以重点培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为人正直,尊敬领导,团结同事,上进心强;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学风端正,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口头表达能力和笔头表达能力较高;对人文社科有浓厚兴趣;具有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40岁以下;迄今参加工作至少连续两年;中山本地户口。
    二、推荐名额:
共16名(首批社科骨干培养对象原则上不再推荐)。其中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5名、中共中山市委党校4名、中山职业技术学院3名、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3名、中山市广播电视大学1名。
    三、推荐程序:
推荐对象应先填写《中山市社科骨干培养对象登记表》(见附表),由推荐单位科研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11月30日前将登记表交市社科联学术规划部,再由市社科联和推荐单位组织考察筛选确定入选人选。
    联系人:陈凤娇,联系电话:88268212、13631121017。

    附:《中山市社科骨干培养对象登记表


中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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