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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首批社科骨干培养对象的通知(中社联通【2008】2号)

发布日期:2012年09月01日  点击:5917  作者:
  

中社联通【2008】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名城建设的意见》(中委〔2008〕1号)的精神,推进“三名”(名家、名作、名牌)文化工程建设,整合优势资源,集中社科力量,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社会科学界挑选若干名有培养资质和潜力的社科工作者,由社科联和被选者所在单位联合培养。第一批由市委党校和市内各高校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为人正直,尊敬领导,团结同事,上进心强;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口头表达能力和笔头表达能力较高;对人文社科有浓厚兴趣;具有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8岁以下;迄今参加工作至少连续两年;中山本地户口。
    二、推荐名额:
    共20名。其中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6名、中共中山市委党校4名、中山职业技术学院4名、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4名、中山市广播电视大学2名。
    三、推荐程序:
    先填写《中山市社科骨干培养对象登记表》(见附表),由推荐单位科研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交市社科联,再由市社科联和推荐单位组织考察筛选确定入选人选。
    请于7月16日前把登记表上交市社科联学术规划部。联系人:虞天识,联系电话:88268212,13680122798。

    附:《中山市社科骨干培养对象登记表


   

 中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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