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中山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库第二批备选人员的通知(中社联通【2012】9号)
发布日期:2012年09月28日 点击:54419 作者:
中社联通【2012】9号
各社科团体、社科联分会、社科建设基地,各镇区宣传办,市有关单位:
2009年,我市建立了首批社科人才库,入库人员在各行各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我市培养引进了大批哲学社会科学优秀人才,为了凝聚人才和整合资源,更好地发挥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在“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家园”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以及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更新和充实中山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库。现就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学术规范。
2、热心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际研究能力。
3、具有中山户籍,身体状况良好,60周岁以下,能参加社科研究与指导工作。
4、除符合以上条件外,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社科人才;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为本学科或本研究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或科研骨干;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有两篇社科类学术论文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或获得过地(厅)级社科类二等奖以上奖励的社科人才;
(4)获得省(部)级社科规划课题立项并结题,或社科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被省市级及以上部门聘为专家顾问,或被高校聘为教授、客座教授的社科人才不受学历和职称的限制。
二、推荐要求和程序
1、人员推荐以自愿为原则,申请人应认真填写《中山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库第二批备选人员推荐表》,所在单位核实并填写推荐意见。
2、各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认真选择并确定人选(不与第一批入库人员重复),于10月31日前将《中山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库第二批备选人员推荐表》和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报送至市社科联学术规划部(原件在审核后即退还),
电子版发送至zssk2010@163.com。联系人:陈凤娇,联系电话:88268212、13631121017。
3、在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由市社科联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备选人员进行遴选,并向社会公示,确定入库人员。
中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