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委宣通【2007】14号
市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和《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决定》精神,充分整合社科人才资源,加大重点社科研究课题的协作攻关力度,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进一步繁荣发展,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经研究,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市社科联决定建立中山市哲学社会科学专家人才库和中山市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专家组。现就推荐专家人才库和学科专家组预备人选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科分类
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党史•党建、哲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法学、教育学、文学•新闻学、文化学•历史学10个大类。
二、人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科研方向和科研成果符合马克思主义的要求;坚持严谨治学、实事求是的学风,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学术规范。
2、热心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责任心强,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际研究能力,有较强的创新精神。
3、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有一定精力参加社科研究与指导工作。
4、除符合以上条件外,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本学科或本研究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或科研骨干;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术论文、研究成果在上述10个大类学科的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或获得过地(厅)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3)有两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或研究成果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不受学历和职称(职务)的限制。
三、推荐要求和程序
1、各单位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掌握标准,严把政治素质、学术水平和学术道德关,认真选择并确定人选。
2、为保证个人信息的准确性,《中山市哲学社会科学专家人才库和学科专家组预备人选推荐表》由被推荐者本人详细填写,所在单位(社团)核实并填写推荐意见。
3、请于6月10日之前将《中山市哲学社会科学专家人才库和学科专家组预备人选推荐表》报送至市社科联办公室(地址:中山市政府第二办公区27楼2705室,联系人:卢曙光,电话兼传真:8318166)。
附:《中山市哲学社会科学专家人才库和学科专家组预备人选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