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预算公开
2016年
中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社科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山市社科联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开展社科理论宣传研究,积极促进和开展学术交流;
(二)组织开展全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工作,负责市级重点课题的管理和推介;
(三)收集、整理和发布社科研究信息,组织社科工作者开展调研;
(四)组织开展优秀社会科学成果评奖活动;
(五)指导、联络、协调全市社科团体、高等院校科研部门、镇区社科联分会和企业开展社会科学研究相关工作;
(六)组织开展社会科学宣传普及和咨询服务;
(七)联系全市社科工作者,建设全市社科人才库;
(八)加强市社科联机关建设和社科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山市社科联设2个部(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本会综合、协调工作及机关文秘和行政后勤管理;负责本会的人事、党务、工青妇、老干等工作;指导、联络和协调全市社科团体、高等院校、镇区社科联分会、社科建设基地开展社会科学研究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各社科团体开展活动并监督社科联资助资金的使用;负责对各社科团体的领导干部开展业务培训教育;负责联系广大社科工作者;负责社会科学著作出版资助管理等工作。
(二)学术规划部
负责社会科学规划,组织开展各项学术理论研究;负责社科规划立项课题的申报立项、指导监督、结项评审、成果推介;负责优秀社科成果奖(政府奖)的收集、评审;负责社科人才库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社会科学研究信息;组织有关部门、社科团体的社科工作者开展调研活动;负责推动全市社会科学知识普及;编辑《中山人文社科》及社科普及性读物。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中山市部门预算编制的单位仅1个,中山市社科联为市直本级单一预算单位,无其他预算归口管理的社科单位。
四、人员构成情况
市社科联共有行政编制7人(含财政单列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3人。
五、业务动态
为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发挥人文社科文化宣传职能,我会的业务动态及相关出台的政策法规可进入“中山人文社科网”查阅。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详见附表1-11)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12.85万元,比上年减少84.18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2名副处级干部在职转退休等;支出预算612.85万元,比上年减少84.18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同上。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8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大力压减三公经费的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5万元,比上年减少2.5万元,增长/下降5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大力压减出国(境)的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会无公务用车车辆;公务接待费5.5万元,比上年增加1.5万元,增加27%,主要原因是业务需要,我市为第一个地级市2015年首创“社会科学普及经费”,兄弟市社科联交流频率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8.12万元,比上年减少17.31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是二名副处级干部退休。其中:办公费5万,印刷费1.5万,邮电费2.5万,差旅费3万,福利费1.23万,日常维修费2.18万,劳务费12万,人员工资27.48万元,津贴补贴88.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6.32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9.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9.6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国有资产为办公设备,分布构成情况为:市社科联各科室,主要实物资产数据情况为:21.22万元,资产变动情况为:与上年没变化。我会办公地点为市府第二办公区,为借用驻地办公性质,办公家具为原基建项目附着物,我会无公务车辆、无大型设备,国有资产仅有办公设备。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本部门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按照市2016年预算编制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预算公开,完善资金监督管理流程,盘活预算资金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其他
(一)财税政策和规章制度
制定中山市社科联规章制度汇编,修订课题资金管理制度。
(二)专项资金信息公开
我会无专项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收支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包括基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3.财政专户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主要为教育收入(学费、住宿费等)上缴同级财政部门财政专户后返拨学校用于学校运转的支出。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拨款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学校横向科研事业收入、存款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6.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7.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9、社会科学普及经费:根据《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开展市人文社科活动经费,人文社科包含哲学、经济、法律、国学等范畴。
(二)“三公”经费
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单位(含省属学校)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6市社科联预算表.xls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