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描绘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蓝图、新愿景、新目标,并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国防和军队等方面部署深化改革的任务和举措。全会精神的实施将引发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如何准确把握全会的重要精神?市社科联近期组织社科理论界的专家学者围绕全会精神展开讨论。现将部分专家学者的发言摘要发表如下,敬请垂注。
《决定》是新时期全国老百姓的“福音书”
刘浩君
改革开放以来,中共中央共召开了七个三中全会,七次全会都影响重大,意义深远。回过头来看,改革开放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每一次突破和发展,改革中每一个新生事物的成长和壮大,改革开放每一个方面的经验创造和积累,无不来自亿万人民群众的实践和智慧。而在今年11月9日到12日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与以往的三中全会有所不同,因为它所出台的《决定》,引起了群众普遍关注和支持。可以说,《决定》是中央给全国老百姓的“福音书”。
第一,《决定》引发了举世瞩目的关注度。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实践主体。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导思想明确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要达到“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再次突显了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强调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本质要求,顺应了全国人民对美好未来的期盼。过去35年,我们党一直把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这“三个有利于”作为判断改革成败的根本标准。经过多年来的改革,很多容易改的问题已经得到有效解决,留下来的大都是牵动全局的敏感和重大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推进改革的复杂艰巨程度不亚于改革开放之初。如城乡一体化、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反腐工作等,每一项都影响着我国日后的发展与稳定,每一项都牵动着全国老百姓敏感的神经,引起全国人民的高度关注是理所当然的。
第二,《决定》取得了举国上下强烈的支持度。与人民群众血脉相连的关系,是共产党多年来取得改革与发展胜利的基础,离开了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谈民生,就会存在脱离实际的风险,就有可能陷入空想空谈的陷阱。《决定》中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社会事业改革创新工作,每一项都直指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每一个改革都回应了百姓们长期热议的问题。从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到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再到规范招人用人制度,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表明了我们党和政府正致力于改善人为造成的不公平现状。从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到政府鼓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冷却当前 “考公热”,到对有特殊困难的未就业毕业生实行全程就业服务,透露出党和政府对年轻一代的关心。再看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实施“单独”夫妇生育二孩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和谐发展。这一切的改革政策,都是基于人民长期的呼声而制定出台的。社会各界对《决定》纷纷热议,群众支持的声音不绝于耳,实属前所未有。
第三,《决定》必将赢得全国人民同心协力的参与度。毛泽东主席曾说,“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作为执政党,深入接触群众、联系群众,才能把事情办到群众心里,让群众满意。只有让群众满意,让群众积极参与到国家建设中,我们的政党才能被群众拥护,被群众爱戴。对于党和政府的工作,习近平同志提出:“我们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及时准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从党的十八大召开,到八项规定整治四风,再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些重大事件显示了新一届领导班子整治党员干部风纪的铁腕,也鲜明地展现了新时期党和政府的亲民作风,为十八届三中全会营造了浓厚的群众氛围,为全国人民参与国家改革发展预热。《决定》在全国上下热切的期待中诞生,且不负众望提出了顺应民心的好政策,正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相信《决定》必将取得全国人民大力支持和高度参与。
(作者:中山市社科联党组书记)
以政府自身改革带动全面改革
段龙飞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全面深化改革进行了重要的战略部署,其中,作为整个改革的先导和难点的政府自身改革又成为世人关注此次全会的重点内容之一。全文共出现“政府”一词51次,“行政”一词32次,16个部分中有12个部分出现过“政府”一词,这是历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政府”一词出现频率最高的一次。纵观全文,《决定》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政府改革:
首先是转变三种理念。政府管理是整个政府开展工作的出发点,管理理念的转变必定带来政府管理模式的变换。在此次全文《决定》中,我们能清晰感受到政府管理理念有三个方面的变化:一是提出“管得好的政府才是好政府”的理念。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间内,我们在“大政府”和“小政府”之间徘徊,长期争论到底是“管得多的政府才是好政府”,还是“管得少的政府才是好政府”。此次全文已经跳出传统的思维模式,提出“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明确指出不再以政府规模大小论英雄,而是以政府能否履行好职能为标准来衡量政府的好坏,“管好该管的,不该管的不管”。二是提出政府治理的理念。“治理”一词本身就有管理主体多元、途径多样、方式灵活、参与广泛等涵义,在政府管理中提出“治理”就意味着在今后的政府管理中将会有更多的管理主体界入,更多的公民参与,更多的协商共治,不再是传统的“独此一家,别无分店”的政府管理模式。三是提出更加科学的政绩观。长期以来,单纯追求GDP的政绩观念、搞GDP崇拜等已经成为政府最大的诟病之一。为改变这一状况,《决定》明确提出要破除传统的单纯追求GDP的政绩观,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内容纳入到考核体系之中,这表明政府在发展理念上逐步走向理性化、科学化和成熟化。
其次是处理两大关系。一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可以说,到底如何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避免出现政府和市场的“双失灵”,这不仅是中国,也是世界很多国家政府为之头痛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也曾经走过不少弯路,从政府与市场的对立到政府与市场的共治经历了几十年的时间。此次全会对这一关系进行了系统科学思考,明确提出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一论述既能充分发挥市场这只“无形之手”的作用,又能充分发挥政府这只“有形之手”作用,使“两只手”各司其职、紧密合作,同时又避免出现政府和市场的失灵和两者之间的盲区。二是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此次全会《决定》提出要“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其中强调“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根据前文对“治理”一词的分析,“社会治理”同样也有着管理主体多元等涵义。可以这样理解,“政府治理”实现了政府管理的主体多元、方式途径多样和参与共治,“社会治理”同样也需要实现管理主体多元、方式途径多样和参与共治,这也就意味着将来的政府管理和社会管理不再是某一个管理主体的事情,而是多方共治的结果。
最后是确立一个目标。仔细研读全会公报和《决定》,不能发现,整个政府自身改革只有一个目标,而且这一目标自十七大、十八大以来一直没有变化,那就是建设服务型政府。在《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由于法治政府是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义,此次全会再次强调法治政府是出于加强行政管理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考虑,因此,整个政府改革的目标就是建设“服务型政府”。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就需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作者:中共中山市委党校副校长、博士)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改革备受关注
刘秀莲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体现出以习近平为总是记的党的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从容的自信魄力继续深化改革。其中关于“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等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改革举措备受关注,被学者称为中国共产党的“二次土地革命”。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加快,城市建设、居住用地和工商业发展用地需求急剧增加,征收大量集体所有制土地具有客观必然性。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近年来,群众上访和群体性维权、泄愤事件发生的深层原因,已由早年的抗税抗费发展为土地维权。解决各级地方政府征收土地给农民带来的损害已上升到国家政治清明、社会和谐稳定的战略层面。《决定》清醒认识和深刻反思我国现有土地制度存在的弊端,细化和明确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从根本上和战略上解决社会矛盾与冲突,保护农民弱势群体权益,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巩固中国共产党的长期执政地位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我国土地所有权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具体形式。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全民所有制土地的所有权主体是国家;集体所有制土地的所有权主体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表象上看,乡镇、村和村民小组都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由于现行制度未明确哪一级、那个组织能够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权能,造成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虚位。从1986年开始,我国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土地价值越来越大,集体土地主体虚位使其成为“唐僧肉”。
农村集体土地存在问题的实质是农民土地财产权利问题,土地财产权利问题的核心是交换权利问题。土地是资源性财产,土地物权是典型的财产权利。现代法治国家都注重保障公民和法人的财产权不受侵犯。虽然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财产所有权人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在我国现行土地权利关系中,由于集体土地物权权能残缺,农民基本没有土地使用权处分权,无法有效维护自身利益。
物权制度的内在价值和作用机理在于定分止争,使特定人在一定范围内支配外部世界特定财产,保障财产归属和利用秩序。依据物权理论,使用权能是所有权人按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对物加以利用,满足生产生活需要的权利。在利用方式上,所有权人可通过自已使用实现使用价值,也可以通过允许他人使用实现交换价值。我国《土地管理法》将农村集体土地按照用途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并对不同用途的集体土地规定了有限的不同使用方式。由于现行制度不允许集体土地使用权直接进入市场流转,只有经过政府征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才能进入土地市场流转,集体土地交换权利的缺失,农民无奈只能自已使用。这种分散使用不仅造成使用效率底下,也严重损害农民土地财产权益。
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大规模向城市流动,必然带来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频繁交易。市场经济客观上要求交易双方地位平等。《决定》提出通过“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维护农民生产要素权益”,意味着打破了阻碍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限制。随着今后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方案的出台实施,必将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主体,确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财产关系的平等地位,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弱势群体土地财产权益,有效遏制当前损害农民土地权益行为。
(作者:市政协文化和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
“国民共进”:提升区域经济的竞争力
邵念荣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强调了“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简单地争论“国进民退”和“国退民进”都是毫无意义的,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重要组成部分,市场将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决定》在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改革方面掀起第二波浪潮。
一是完善产权,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也是国有改革的前提和基础。通常所说的体制问题,既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也是产权界定和产权结构问题。《决定》提出“完善产权”、“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抓住了国企改革的根本。对企业而言,没有多元的产权结构,就没有规范的法人治理,就没有企业基业长青的制度安排。要彻底消除国有体制弊端,就要推行产权多元化改革,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恰恰契合了产权多元化改革的要求。资本具有控制和放大效应,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有利于实现资本的放大功能,也有利于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形成合作共赢、健康长远发展的企业运营机制。
二是市场导向,完善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回顾国有企业的历史沿革,可谓成绩显著、争议不少。其中最根本的问题,还是功能定位不清和发展方向不明。国有企业始终在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和“不放心”和“无责任心”等问题上纠缠,导致国有企业的很多成果得而复失。根据《决定》的精神,国有企业的突破口是界定不同企业的功能,实施分类改革。公益性企业要加大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作出更大贡献;自然垄断行业要破除行政垄断,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竞争性的企业要以市场为导向,完全参与市场竞争。国有资本的投资运营不能“随大流”和追逐“政绩工程”,应“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国有企业要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构建与市场接轨的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和经理人选人机制,提升企业的活力、发展力和竞争力。
三是破除壁垒,支持和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经济发展的规律证明,非公经济的活跃程度往往体现为经济发展的景气指数,非公经济活跃的地区也往往是最具活力和创造力的地区。近年来,国有企业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其根本原因恰恰不在于政府保护和垄断,而在于披荆斩棘的市场化改革。市场化就是要尊重价值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从基础性作用到决定性作用,“决定”是《决定》的重大理论创新。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应当打破“玻璃门”,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制定非公企业进入特许经营行业的具体办法。这是非公企业参与国企改革的重要机遇,也是国有企业自身改革的迫切要求。支持发展非公经济的另一个方面,也应该包括国有企业中的竞争性单位作为民营企业的战略投资者和财务投资者,从而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
总之,今天的中国经济已经是高度融合的经济形态,总是纠结“国民进退”和撕裂国企和民企的关系都是片面和有害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意味着新一轮产权整合重组,这样的基于市场配置资源的重组整合就是一个国民融合、国民共进的过程。充分把握这样“力度前所未有”的改革机遇,对于公有经济和非公经济相互融合、相生相长、合作共赢意义重大。只有形成强有力的互联互助的联合体,才有区域经济“地方队”百舸争流,才有强者愈强的“国家队”征战国际舞台,赢得全球的整体竞争优势。
(作者: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研究员、博士)
从市场的“决定性”作用看全民修身行动价值
李 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议》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表述比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加强和确定了市场的地位。相信在市场机制下,未来的要素改革都有望得到快速推进的同时,对人的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
市场本来就是一个分散决策的过程,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意味着决策主动权在本质上明确地掌握在各个分散的市场主体。如果单纯从“经济人”角度进行思考,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任何一个市场主体都自觉不自觉地会从扩大投资、消费和进出口三个路径发力,并且见效快,但是,这个层面的努力只能在短期内起作用,而且还可能带来更大的后遗症,甚至导致恶性循环。所以,必须认识到,市场是一个分散决策过程的同时还是一个共识形成的过程。要使市场机制长期得到良性发挥,必须有制度保证,这就必须从“政治人”角度来思考问题,这也就是为什么《决议》中在讲到要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同时明确提出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中国自提出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后,一系列为保障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制度相继出台,然而有相当部分的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效果却不尽人意,部分市场主体为了利益最大化,对制度任意“裁剪”、“阉割”、“断章取义”,甚至打着“改革”、“创新”旗号,任意贬损制度,社会共识更难形成,因为再好的制度都会被低素质的人搞得面目全非。为了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必须从“文化人”的视角来审视问题。素质,说到底指的就是人的理性,理性说到底指的就是注重长期性,长期性说到底指的就是注重人际的良性互动。人际的良性互动必须依赖程序,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基本是以放权让利来推动,现在已经到了必须秩序治理阶段,也就是形成共识阶段,文化介入市场时不我待。
地处改革开放前沿的中山,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早就在摸索从文化层面规范市场行为。30多年来用仅占广东省1%的土地面积和2.9%的人口,创造了位列全省第五的经济总量,成绩傲人!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中山也逐步认识到,许多不能单靠经济增长来解决的深层次问题,需要通过进一步提高人的道德素质来化解;许多不能依赖外界“舶来”的内生性动力,需要通过进一步提升民族传统中固有的精气神来凝聚,更何况,在2010年人均GDP 已突破万元大关,总体上已实现了经济上的小康水平,经济发展大幅提高之后,百姓的生活追求也在悄然发生变化,许多人不再满足于物质的消费和享受,不仅对自身及家庭提出更高的精神追求,也对社会和他人提出更高要求,要求和谐,要求高尚,要求崇高,要求文化,要求品位,要求回归人性,回归自然,回归到一个美丽的精神家园。此外,中山还是一座移民城市,目前已呈现本地人与外地人人口倒挂现象,新老中山人融合刻不容缓。
全民修身行动滥觞于中山市委市政府对富起来的人和身处“生人社会”的人及各种组织该如何做人做事的思考自觉。有什么样的价值观,就有什么样的精神世界。中山开启了以实际行动摸索如何以思想观念上积极健康的“最大公约数”,寻求全社会最广泛认同的主流价值取向,并以此夯实共同精神家园的思想文化基础。如果从社会治理的角度讲,从人文精神层面入手是成本最低、效益最高的“软控制”途径。中山市从“以德立市、以文润市、依法治市”三个维度着手促进社会和谐善治,三者三位一体、相得益彰,在全民修身行动中得到很好的契合:其一,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为内容的“四德”建设,强化道德的德育功能;其二,用文化温润人的心灵,切实以先进文化感召人、凝聚人、造福人、培养人、提升人,帮助人民群众培育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推进从“文化名城”向“文化强市”迈进;其三,通过实施公民意识培育行动,增强公民法律意识,为依法治市提供强大保障。
(作者: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教授)
新型城镇化关键在改革
匡和平
李克强三月份就任国务院总理时表示,城镇化既是经济增长的下一个动力,又是解决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质量差距的工具。三中全会在描绘宏伟改革蓝图时又着重提到了这一问题,并制定了很高的目标。《决定》指出,将赋予农民更多土地权利,包括土地的抵押,同时承诺放宽农民进城落户的限制,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是提出统筹城乡以来从未有过的决心和力度。此举旨在纠正过去导致农民成为二等公民的一些政策。
建国以来,为了防止大量人口流入城市,形成某种贫民区,中国人一出生就被发放了户口,明确其属于城市还是农村居民,享受哪种社会服务。在经历了三十多年的经济快速发展后,户籍制度已经被打破,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寻找更好的就业机会,但他们没有获得在城市生活的许可。农村人口一直无法享受与城市居民一样的社会服务。哪怕是离开了农村、在城市居住多年的工人,仍然要返回农村才能享受国家补贴的教育和医疗资源。而农村教育、医疗资源的质量普遍要低于城市。改革开放以来,城市扩张、工业开发项目常常要征走农民的土地,而且给的补偿极少。被迫进入城市的许多农民找不到就业机会。而自愿进城找到工作的农民也常常无法像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到城市的教育和医疗资源。针对这种突出现象,《决定》在明确农用地和宅基地区别的基础上提出两者都可以抵押、转让。特别指出,将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并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进行。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一直只有政府可以变更其性质。产权改革将极大地改善农民的议价权。此外,《决定》还提出,要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这无疑将严重增加已然现金短缺的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但中央增支政策形成的地方财力缺口原则上可以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调节。为此,政府将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地方政府将获得更高比例的税收收入分配。《决定》虽然没有直接谈到户籍制度,但随着户籍壁垒消解后,户籍制度存在的意义也就不大了。这一决策思路一环紧扣一环,能够真实“落地”,是广大农民的福音。中山更应在已经开启的城镇化进程中,顺势而为,大胆创新,尤其要在以下几方面不断努力:
一是继续推进工业化与城镇化的良性互动。农村城镇化进程的推进离不开农村特色产业的发展,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新型城镇化必须有产业支撑。与传统城镇化过程中农民异地转移,进城务工经商不同的是,新型城镇化既要鼓励和支持异地转移就业,更要着眼于积极发展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注重人口集聚与产业集聚的协调推进。中山依托较为发达的民营经济和集体经济,通过出台各类扶持性的产业政策,在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引领农村城镇化进程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作为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的经济基础和促进村民生产方式城镇化的基本途径,中山在未来应继续促进镇区内各类特色产业的发展,通过中山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来推进农村城镇化的步伐,形成镇区工业化与城镇化的良性互动。
二是继续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要不断地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强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农村的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将农民工纳入城镇公共服务范围,促进城乡之间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在上述各类公共服务的城乡均等化方面,中山均已经取得了切实有效的成果,极大地促进了镇区内农民生活方式的城镇化进程。在未来的城镇化进程中,中山应继续推进更大范围内公共服务的城乡均等化,并通过各类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切实保障中山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长效机制的形成和运作。
三是继续保障镇区新老居民的各项权益。我国的农村城镇化建设应把保障农民权益放在城镇化的首要位置,城镇化过程中要通过城乡土地和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让农民能够分享到城镇化带来的成果收益。中山通过实施农村集体土地和集体资产的股份制改革,已经基本实现了这一目标。而作为外来人口众多的镇区,中山在继续保障镇区农民在城镇化进程中各项权益的获得之外,未来更应花大气力探索切实保障众多外来务工人员的各项权益,应继续深化对镇区外来人员户籍政策的探索和实施,在此基础上确保他们享受均等的公共服务的权利,享有公平的社区事务的决策参与权和监督权等。只有新型农民和众多常住务工人员的各项权益都得到更好的保障,才能切实打破城乡多元的人口结构,促进镇区各类人员的自由流动,中山的城镇化改革才能走上和谐而稳定的长效发展之路。
四是继续发挥优秀文化的思想引领作用。昔日洗脚上田,今朝“洗脑”进城,农村村民整体文化修养的提高是农村城镇化进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先进思想文化的引领,是实现农民思想理念的城镇化变革的基本途径。中山以开展镇区全民修身行动为契机,出台了一系列旨在提升镇区居民整体文化素养的举措,取得了可喜的成效。在未来,中山应充分利用现有较为完善的公共文体服务设施和服务机构,继续探索自身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之路和时代先进思想文化的引领作用,用优秀的文化丰富镇区居民的思想和精神,不断推进镇区居民思想理念和文化素养的“城镇化”。
(作者: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博士)
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促进翠亨新区建设
赵晷湘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要“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 任何一项评价指标的出现,归根到底是服务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提高的。这种新的成果考核评价体系,是对传统以经济增长速度和GDP数值评定政绩偏向的纠正。新政绩观充分彰显了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对我们科学建设翠亨新区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第一,新政绩观指导下的翠亨新区建设,一定要体现更高、更特、更美、更宜居宜业的要求。与此相应,新政绩观指导下的翠亨新区至少应该具备以下三个特征:
首先,它应该是一个创新型的新区。创新包括经济、技术、体制、文化等多方面的内容。在经济上,创新型新区要求以高端产业、高端人才、高端服务作为翠亨新区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要求形成现代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相协调的产业结构和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经济发展模式;在技术上,就是要强化核心关键技术研发,以先进技术支撑新区产业发展,使新区成为有国内外影响力的技术创新密集区;在体制上,就是要坚持精简高效,尽力避免政出多门、多头管理、效率低下的困境,努力建设现代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政府;在文化上,就是要保持一种浓厚的改革开放创新特质,弘扬中山先生敢为天下先、坚忍不拔、务实进取、开放包容、宽宏大量的创新创业精神。
其次,它应该是一个低碳型的新区。就是要在新区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倡导节能减排。要通过努力构建低碳型现代产业体系,发展低碳经济;要通过建立以公共交通和慢行系统为主导的绿色交通体系,形成以人为本、高效便捷的畅通区域;要通过推广应用新能源,积极倡导低碳新生活(如发展绿色建筑、市政设施实现低碳化布局),加强低碳社区建设。
最后,它应该是一个宜居型的新区。新区在建设形态上,要始终坚持产业发展与生活居住环境改善相协调的原则,要立足于以人为本,通过改善产业发展与城市的环境矛盾,构筑完善生态系统,将翠亨新区打造成环境优美、宜业宜居的魅力新区,让翠亨新区不仅仅是中山市的“车间”、“办公室”,同时也是中山市的城市“客厅”、“卧室”。只有这样,才能使新区既能工作,又能居住,既有“财气”,又有“人气”。
二、新政绩观指导下的翠亨新区建设,要求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认真总结和吸取国内外新区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教训,以系统的思维,把握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
一是要正确处理好经济总量与经济质量的关系。翠亨新区作为中山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不仅要追求在经济总量规模上争取全市第一,而且一定要追求在经济效益、创新能力、节能减排、环境质量上争取全市第一,从而在全市转型升级中发挥推动、引领和示范的作用。
二是要正确处理好“加快”与“从容”的关系。要按照“科学谋划、从容开发、乘势推进、打造精品”的指导思想,遵循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规律,既以只争朝夕的精神乘势推进,但又绝不急于求成、绝不一味大干快上,要做到规划先行、从容不迫、谋定后动、精耕细作。
三是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建设翠亨新区,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引,按照建设生态宜居新区的目标,在城市规划、产业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等各方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作者: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
开创美好建设新局面
韩丽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人民盼望已久,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全面深化改革的信心和决心,更加凸显出了中央领导集体治理国家的高超艺术。学完后我感觉对我们国家走什么路更加明确、更有信心。全会提出的“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非常务实,体现了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体现了鼓励人民首创精神。
三中全会是在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公报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等十五个方面论述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向和路径,用“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等“三个解放”表明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心和信心,对于我们准确领会中央战略意图、更好地学习贯彻《决定》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十八届三中全会是继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又一次对改革的全面系统设计,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任务、战略举措,特别是“六个紧紧围绕、14个必须、4个坚持”等内容与时代紧密结合,非常有高度,系统、全面,份量很重,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三中全会全面系统地回答了全面深化改革改什么、如何改的问题,内容博大精深,更加注重顶层设计,有许多新思路、新提法。 反复阅读了中央的公报,感觉我们党对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事业发展的规划越来越科学,越来越务实,越来越符合我们国家的实际,这充分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超的驾驭全局的能力。全会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非常重要,是十分重大的变革,我们还要认真学习,深入思考。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我们要迅速兴起学习贯彻的热潮,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深刻领会三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全面深化改革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要准确把握三中全会的主要精神,深刻理解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宏伟蓝图、重大原则,全面把握蕴含其中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创新、政策创新、实践创新,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要切实抓好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精心制定学习计划,推动学习教育全面覆盖,务求学深学透;大力加强宣传,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的深度报道,推动全会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坚持学以致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改革的正确思路,凝聚成冲破藩篱的强大动力,抓紧制定贯彻措施,迅速行动起来,确保改革举措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要坚决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要求,增强深化改革的决心和勇气。要坚持不懈解放思想,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冲破陈旧观念的束缚,突破不合时宜的思想“禁区”,克服等待观望的惰性思维,在思想解放中统一思想,在观念碰撞中凝聚共识,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思想基础和舆论氛围。要勇于突破利益固化藩篱,坚持在大局下谋划和推进改革,摒弃局部利益、部门利益,敢于向自己开刀,攻克体制机制上的顽瘴痼疾。要支持鼓励探索创新,充分尊重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大力弘扬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大胆试、大胆闯,不断把改革引向深入。要积极稳妥深化改革,加强改革举措的科学性、可行性研究,确保各项改革有条不紊有序推进,坚定不移实现各项改革决策部署,不断开创美好建设新局面。
(作者:市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副教授)
让“美丽中国”成为现实
夏立明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仔细揣摩其中的深刻涵义,倍感欢欣鼓舞。百姓期盼的生活富裕,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生态文明的美好愿景,即将看到黎明的曙光。我们从三个方面理解《决定》生态文明建设的划时代意义:
一是空前强调“五位一体”的总体建设格局,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提高到国家战略层面。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单篇论述“生态文明”,用一个章节围绕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重点,对加强新形势下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成为今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根本指针。十八届三中全会又进一步将将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与政治、文化、经济、社会等“四个建设“同等的地位,提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集中体现了当前发展模式中的主要矛盾。一方面,是GDP数据的快速增长,改革开放35年以来,我们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物质财富,生产力空前发展。不可否认,我们的生活水平有质的提高,我们的生产条件有质的飞跃,我们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另一方面,这三十五年来,我们对环境的破坏,也是前所未有。生产生活的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量都高居世界前列,消耗的各类不可再生资源——煤炭、石油、金属矿产等也高居世界前列。我们的环境恶化程度已经触目惊心:沙尘暴、雾霾天气越来越频繁;台风、暴雨、干旱等极端天气越来越多;泥石流、地震、地陷等自然灾害频繁出现。空气质量越来越差;河流污染严重,鱼类在品种和数量上急剧减少;淡水资源总量不断减少,河流枯水期延长,部分湖泊面积锐减;土壤污染严重,全国有毒土壤面积不断增加,东北黑土地的厚度迅速变薄,草原沙化情况严重。这种趋势任其发展下去,不仅GDP增长的成果都将被吞噬,而且将影响到当下和未来公众的基本生存权和幸福感。建立生态文明制度,既意味着对此前就已提出的“建设美丽中国”目标的继承,也意味着一系列新的制度优化的开始。
二是首次提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改革力度超预期、改革措施有创新。《决定》提出“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把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作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和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任务。而将生态文明纳入体制改革的范畴、作为总体深化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尚属首次,体现了国家对环境问题重视度的显著提高。“最严格的……制度”的措辞和表述更是令人耳目一新,以从严从紧的标准,表明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与经济领域改革中放开、放松趋势的不同,突出了党和国家最高层领导治理环境问题的坚定和决心。从具体改革措施来看,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生态补偿制度、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社会监督举报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等多达十余项的政策规划不仅提法新颖,而且要求明确,丰富充实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内涵。
三是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高度重视生态承载力和资源环境承载力,突出底线思维和治理理念。《决定》中关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和“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和海洋资源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的提出,表明了最高领导层已经认识到环境问题是有“阈值”的,必须在生态承载力和资源环境承载力约束的前提下,发展经济。生态环境承载力,就是确定生态系统对人类活动的最大承受能力,所谓对人类活动的最大承受能力是指在不破坏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前提下,生态系统所能承受的人类活动的强度。资源环境承载力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土地、水、矿产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所能承载的社会经济总量的能力。资源环境承载力是可持续发展的支撑力。发展经济必须充分考虑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不能为了经济一时的发展而过度消耗自然资源和肆意破坏生态环境,不能为了满足当代人的需求而牺牲子孙后代的利益。在没有超过一定阈值的情况下,国民收入不断提高等福利收益能在一定程度上抵消环境质量下降带来的福利损失;但一旦超过这个阈值,再高速的经济增长也无法改善民生、弥补国民总体福利和生活幸福感。这种底线思维暗含领导层不惜一切代价要将污染水平控制在一定“阈值”之下,努力协调与平衡好发展与环境的关系。在促进经济不断持续健康发展中更好地保护环境的决心和信心。
当生态文明的阳光普照祖国大地的每一个角落,当绿水青山从此永驻田园,当蓝天白云徜徉在城市村落的天空,哪一天就是我们最幸福快乐的一天,我们有理由相信,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带给我们的期冀和希望,一定会到来!
(作者: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