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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 助力中山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2日  点击:8631  
  

市社科联每年组织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民生发展、社会治理、文化建设等重大课题开展研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现从年度优秀课题中撷英拾萃,以飨读者。

 

构建“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 助力中山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是在准确把握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基础上作出战略选择。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保障,其有效性不仅影响“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而且也影响着我国能否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也关系到能否顺利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以及能否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在进入新时代后,如何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构建乡村治理体系,推进乡村社会治理创新和转型,是当前一个重大理论和现实命题。

 

“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是“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既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需要,也是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根本举措,更是协同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有效途径。近年来,中山市加快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构建中,以党组织为核心的乡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乡村治理主体逐步扩充,民主政治持续推进,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显著改善,乡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秩序,增强了广大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但随着城镇化和工业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乡村的人口结构、产业结构、治理结构以及村民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发生了较大变化,加上乡村社会固有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基础的制约性,对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形成巨大冲击,致使中山市乡村治理依然面临着诸多突出问题,进而制约了“三治融合”乡村治理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此,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中山市“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需要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一)要以党的领导力引领“三治融合”。一是要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提升基层党组织带领各类治理主体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镇党委在乡村治理中要起到牵头抓总的作用,协调解决试点建设中的具体问题,各村党支部要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领导本村的乡村治理工作,并将治理进展情况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要不断优化基层党组织的队伍配备,重点抓好“三支服务力量”建设,增强基层组织领导职责和组织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重要引领带动和党员群众榜样的模范带头作用,帮助乡民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密切党群、干群联系,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二是要培育“三治融合”整体性理念,将“三治融合”整体性的治理理念纳入村干部日常的思想教育培训课程中,提升村干部对“三治融合”整体性治理理念的认知,扭转基层干部只重视自治层面手段发挥的传统思维惯性;三是创新一整套让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村民自治的积极性,促进单一治理主体主导局面向多元治理主体共同参与的局面加速转变,打造一核多元的乡村治理格局。

 

(二)要以自治的活力催化“三治融合”。一是要加强村级组织建设,鼓励和支持村一级成立各种合作经济组织与村级协会、理事会等村级组织,鼓励各类村级社会组织与村委会有效配合共同参与村庄的治理,鼓励更多的村民参与这些组织,并通过这些组织来表达自己的心声和实现对村庄公共事务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在自然村推行网格化的治理路径,充分发挥网格长、中心户长、党员等在乡村治理中的引领作用,进而夯实自治基础。二是要对乡村自治组织进行规范化建设,构建乡村多层次协商格局的自治平台,鼓励村民积极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全方位多层次管理乡村社会事务,提升村民的民主参与意识,进而激发村民自治主体意识。三是以大学生村官、后备干部培养选拔为抓手,深入开展“群雁孵化工程”,多举措吸纳人才参与乡村治理,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三)要以法治的约束力保障“三治融合”。一是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定期开展相关法律宣传主题教育,加快完善乡村法律服务体系,促进乡村基层政府和基层干部依法行政,进而提升乡村治理法制化水平。二是协调好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的关系,建立新型民主法治机制的自治制度,提高村干部的法治意识,规范乡村基层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执法,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制度,进而规范乡村自治的权力。三是要制定监督机制,通过立法手段给社会监督提供合理合法的途径,制定对党员干部问责机制,以完善乡村治理监督机制。四是以法治思维为引领,由农村基层党组织带领群众制定、恪守村规民约,凸显村规民约在维系乡村基层社会秩序中的规范性作用,保证村规民约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四)要以德治的渗透力强化“三治融合”。一是在尊崇优秀传统乡村文化的基础上,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思想引领,顺应时代的发展,坚持与时俱进,从而在乡村社会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新的道德价值体系。二是要弘扬优良家风,推动千家万户把家风家训“立”起来、“亮”出来、“传”下去,在言传身教中潜移默化,以千千万万家庭的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通过传承好家风汇聚正能量。三是要加大对学校在内的乡村公共服务设施的投入力度,把学校打造成乡村文化和教育的多功能阵地,形成“三农”教育、乡村文化的后方和农民的精神家园的枢纽;建设集学教、娱乐、礼仪等综合功能的乡村文化中心,发挥其传承文化和弘扬社会主流价值观等思想阵地作用,将其建设为充满向心力和归属感的精神乐园。

 

(五)要以“互联网+”技术促进“三治融合”。一是要打造“互联网+”自治平台,将镇、村、组、户信息采集连入互联网,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理,支持村民自主在网上办理村级事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网格长”“总指挥”,推动乡村治理网络化的工作落实。二是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采取公众号推送的方式,以故事及身边案例为素材,借助图画、音频、文字等形式,结合法律常识,使村民更为深刻的理解法律知识;通过“互联网+”自治平台开设网络法律诊所,提供在线客服,让村民可以足不出户解决许多法律问题;提供“互联网+”自治平台,设立乡风文明专栏,以网络文化的形式发挥德治作用;利用“互联网+”自治平台,评选文明家庭典范,发挥优秀家风的引领作用。

 

课题组组长:吴卫群(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经贸学院办公室主任、助理研究员)

课题组成员:曹细玉、殷彬、郑建仁、黎敏、吴惠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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